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有本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爲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廣告內容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的; (二)廣告引證內容違反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 (三)涉及專利的廣告違反本法第十二條規定的;

中國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有本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爲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九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對廣告主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廣告內容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的; (二)廣告引證內容違反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 (三)涉及專利的廣告違反本法第十二條規定的;

阿里店鋪被人舉報違反廣告法,本地工商要罰款十萬元怎麼辦啊?

一件都沒賣出去等於沒有違法所得,可以按《行政處罰法》不處罰,也可以按《廣告法》罰20萬-100萬。

學習下《廣告法》《行政處罰法》,大概就知道怎麼回事兒了,這個事情工商的自由裁量權很大的,態度好點。

澎湃新聞APP開啓界面:“新聞和思想最大平臺”是否違反廣告法?

國家廣告法中只是明確規定6個極限用語不能用,而且還得結合特定語境,並且不能用來描述客觀事實,比如他這個裏面的最大平臺,如果他的是有事實依據,有數據支撐在目前確實在客觀事實上屬於最大平臺的話,就是不違反廣告法的,反之如果沒有在客觀數據支撐的話,就是違反廣告法的。
而且極限用語這條規定在於舊的廣告法中與新的廣告法是一樣的,只是新的廣告法加大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