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什麼適合個人創業的外貿項目?

創業對外貿易有沒有什麼適合個人創業的外貿項目? 大佬會談,總結一批乾貨 重點推薦4個渠道參考 B類外貿的主要銷售渠道無外乎如下7種: (圖片來源:阿里巴巴平臺截圖) 對於創業者來說,我的建議如下: 第一,首選獨立站及推廣。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家,這個家,讓別人可以找到你,你也有歸宿。
在網絡上,我們也要有一個自己的家,這個家,讓客戶可以找到你,你不用依附於任何人。
這個家就是公司的官網。
獨立站有四個方面的價值: 1.獨立站是公司的門面 正如我們線下開店需要一個實體店一樣,公司在網絡上也需要一個虛擬的實體店。
這個實體店就是公司自己的官網,真正屬於自己的,不需要受制於別人規則的。
在線下開店,你還要遵循商場的管理。
而在網絡上,你自己的店鋪想怎麼打理就怎麼打理。

自己一個人怎麼做外貿出口呢?

簡單的說,由施華洛自由生產並貼上自己logo的,就是施華洛產品。
而其他工廠,可以購買它的原材料Swarovski Elements(施華洛他家出的成品水鑽、行話叫“鉛製玻璃”),並配合自己的銅、銀合金配件,最終做成首飾成品。

n95口罩出口美國需要什麼條件?

● 國內出口口罩生產企業資質證明 1、生產個人防護或者工業用非醫療器械管理的普通口罩,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可自行直接出口。
2、生產屬於醫療器械管理的口罩用於出口,中國海關不需要企業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但一般進口國會要求生產企業提供產品三證,以證明該進口的商品在中國已合法上市,具體如下: 1)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含有醫療器械相關,非醫療級別的物品不需要)。
2)醫療器械產品備案證或者註冊證。
3) 廠家檢測報告。
生產企業有進出口權,可以自行出口,如沒有進出口權,可以通過外貿代理進行出口銷售。
● 口罩准入條件 美國 個人防護口罩必須取得美國 NIOSH檢測認證。
醫用口罩須取得美國FDA註冊許可

美國經濟制裁和出口管制制度之間是什麼關係呢?

無障礙登錄/註冊美國美國經濟制裁和出口管制制度之間是什麼關係呢? 謝邀。
(狹義的)出口管制制度(export control laws) 是美國經濟制裁制度(economics sanction laws)中最重要的一套法律規範,而這些可以統稱爲(廣義的)出口管制制度。
在工作的語境(行話)下,我們常說的出口管制制度(export control laws) 和經濟制裁制度(economics sanction laws)內涵上是一致的,因爲經濟制裁通過不同的手段實現,而影響最廣泛的就是貿易(包括貨物貿易、技術貿易、服務貿易、金錢貿易等)手段。
所以我們也把這一系列的法律稱爲Trade Sanction Laws 我猜樓主應該想知道Sanction 包含了什麼而Export Control 包含了什麼,那就請容許我拋磚引玉簡單介紹一下美國的經濟制裁制度和法律以及它最重要的組成 ——出口管制。
先說一個法律淵源 : 美國的經濟制裁制度法律根源主要是三個方面,一個是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的制裁決議,一個是執行它所參加的協定,另外一個也是美國的本土立法。
在美國本土立法的層面,各個政府機構頒佈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以對出口貿易進行管制。
其中最重要的包括: (1) 針對國別和個人的制裁法律, 例如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 the 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s Powers Act, the United Nations Participation Act. 其具體的實施,通過OFAC (Office of Foreign Assess Control)頒佈一系列名單,對名單上的國家和實體(機構和個人)採取禁止或要求許可證的交易的法律要求。
(2) 針對軍用產品的管控,例如International Traffic in Arms Regulation (ITAR), 對軍用產品和技術的買賣、出口、復出口、轉移等進行管控。
除了個別白名單國家以外,出口軍用產品和技術需取得各式各樣的出口許可證。
(3) 針對兩用物品的管控,例如Export Administration Control (EAR),則是通過對所有來源於美國的,或者使用美國技術直接製造的產品,加以歸類(classification), 並施加一個出口管制歸類號碼 (export control classification number, ECCN) ,以立法的形式,對每一個ECCN號碼施加管制條件(例如,不可以賣到中國,需要許可證 ,滿足特定條件可享受許可證豁免 等),要求業者遵守其管制條件。
(4) 針對反洗錢的管控,例如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 Inquiries,主要針對財務機構進行的管控。
例如禁止某人在銀行開立戶口等。
(5) 反杯葛(Antiboycott) 措施, 主要有Commerce Department和Treasure Department頒佈的Anti-boycott Laws,旨在反制一些國家針對美國盟國(如以色列)制定的歧視性杯葛措施 (如巴基斯坦禁止原產於以色列的產品進口)等。
每一個貿易管制的法律法規的制定,都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或政治、技術的考量。
我們也可以經常看到新聞,譬如美國解除對緬甸的貿易制裁,降低對伊朗的貿易制裁,新加入對俄羅斯的制裁,加強對朝鮮的制裁等等。
在這裏就不詳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Kay Georgi 寫的“Handbook of Export Control & Economic Sanctions”. 另外一個值得注意的是貿易制裁的範圍。
如前面所說,貿易制裁也稱爲廣義的出口管制。
很多人看字面的意思,覺得只有“(由美國)出口”這個行爲,受到相關法律的管制。
其實不然,美國出口管制的範圍是非常廣泛的。
具體而言,主要包括 1. Export 出口 – 從美國出口到任何一個國家 2. Re-export 復出口- 從美國以外的國家出口到其他國家 3. Transfer (in country) 在美國以外的一個國家中進行轉移 4. Deemed Export 視同出口- 技術、軟件等信息通過溝通(包括郵件、演講、電話等)轉移至美國以外的國家或至非美國國民 大家可以看到,基本上這些行爲,對產自美國的產品,或者來源於美國技術的產品,從頭到尾進行了管控。
一個貨物,不管其在哪一國生產,只要包含美國技術,就有可能受美國出口管制的歸管。
實踐中我們發現不少客戶,以爲整個機器在A國生產,只賣給A國的客戶,就不受美國出口管制的規範,這種誤解是非常危險的。
看到這裏,相信大家會有一個疑問:美國那麼遠,它怎麼管得到我們呢?尤其是這個銷售壓根就不從美國出口。
這就不得不提到執法措施 (Law Enforcement Measure) 的問題了。
1. 美國政府如何發現違法行爲? 2. 美國政府如何對違法行爲進行處罰? 對於第一個問題(如何發現違法行爲),我有些有趣的案例可以分享給大家。
A公司是一家中國科技公司,郵件溝通中成立一個殼公司以躲避美國貿易管制將源自美國技術的產品售往伊朗,其美國的法律顧問看不下去了,直接舉報到美國政府,並將所有郵件、文件供美國政府調查取證。
B公司是一家新加坡公司,其將某個項目賣給了一個在禁售名單上的香港實體。
其競爭對手獲悉後,向美國政府舉報。
C公司是一家印度公司,其將來源美國的技術轉讓給敘利亞的政府。
後敘利亞政府將此事作爲其和美國政府談判的一個籌碼,出賣給美國政府。
D公司通過中間人,得悉美國一家貿易公司擁有可用於核能發展的技術,並向這一家貿易公司接洽,意圖購買該技術並轉移至中國軍隊。
其實這家貿易公司是美國FBI成立的一家專門用來釣魚的公司。
其中的交談全部被錄音、所有郵件都是證據,可想而知收網的時候,它的證據鏈是多麼完整啊。
對於第二個問題(如何處罰違法行爲),根據現行的出口管制法律,處罰包括罰款、監禁、吊銷進出口執照、被加入Denied Party List禁售名單。
罰款 – 每一個違法行爲(注意,一票貨物中有N個貨物,視爲N個違法行爲)可以處於250,000美元的行政罰款。
監禁 – 根據行爲的嚴重性,可以對違法的個人或者違法的企業的代表人,處以最高25年的監禁。
取消進出口特權(執照):美國政府,可以無需經法庭定罪,對違法的企業取消進出口特權,即該企業無法再以自己的名義進行在美國進出口行爲。
加入禁售名單- 這是最狠也是最有效的處罰措施,而且無需經過法庭定罪。
被加入禁售名單意味着所有美國公司都不允許與你做生意(包括買和賣),所有其他公司,都不允許將源自美國的產品出售給你。
這種處罰措施,對依賴於美國技術的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是致命的打擊,基本上整個供應鏈就毀了。
你沒有東西可以賣,也沒有東西可以賣。
著名的ZTE案中,美國BIS正是通過將ZTE列入禁售名單中而迫使其簽訂和解協議,繳納12億美金罰款以換取撤銷其列入黑名單中。
出口管制對企業的影響很大,所以現在越來越多一流的公司,尤其是必須依賴美國技術的或者在美國有巨大市場機會的公司,都十分重視出口管制法律法規。
什麼交易不能做,這對企業尤其重要。
換一個角度看,什麼交易可以做,對企業也非常重要。
譬如,許多企業處於謹慎的原則,不敢將其產品賣給某些國家或者個人、實體。
然而,如果深入研究該限制,或許可以發現許可證的例外許可,或者知道美國對於某項限制其實是可以頒發許可證,那麼則有利企業搶佔該市場空白,提高企業競爭力。
例如, 曾經有一個客戶(中國數一數二的IT公司),想賣某種個人產品到蘇丹, 管理層一直認爲蘇丹是禁售國家,因此一直否決。
但是在2017年5月美國頒佈EAR 740.19,允許個人使用的ECCN爲EAR99的產品,售往蘇丹,而直到2017年12月該公司經過諮詢我們,才發現其擬銷售的個人產品不再受控,立即制定銷售計劃搶佔市場。
2018-01-08 16:21 贊同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