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有哪些政策支持?
10、商貿流通創新發展扶持計劃(物流中心建設項目資助) 單個項目資助上限爲300萬元。
11、技術改造投資補貼 事後資助:按照不超過申報企業上年度購買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現在做跨境獨立站政府有什麼政策支持嗎?
4.以“9710”、“9810”監管方式開展出口業務,以報關單報關出口的,申報主體應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境內發貨人”;以清單報關出口的,申報主體應爲《申報清單》上的“收發貨人”。
同時,申報企業需登錄中國(珠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網址:http://www.zheport.com),點擊 “地方特色應用”下的“跨境電商統計監測”圖標,進入“中國(珠海)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綜合服務平臺統計監測系統”(以下簡稱“跨境電商統計監測系統”),按要求上傳店鋪和商品等相關數據,由系統覈准認定產生企業2021年跨境電商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出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和9810,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金額。
深圳跨境電商亞馬遜平臺FBA可以走9810模式報關了嗎?爲什麼杭州在這方面的宣傳力度會比深圳還要大?
一、引言 很多跨境老闆都很關心9710、9810目前的落地情況,小編今天整理跨境電商9710、9810模式等政策及落地實操情況給各位進行分享: 跨境電商成爲傳統企業主熱衷的業務模式,傳統外貿出口方式下的“海關報關-檢疫-清關-稅務-收款”等系列流程,已不能滿足跨境電商現下需求。
爲此,國家爲了更好推動跨境電商發展,讓行業不斷走向便利化、陽光化、合規化,於2020年6月中國海關總署發佈了2020年第75號公告《關於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試點的公告》,增列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710”、“9810”。
並快速於7月1日正式施行。
二、9710、9810模式介紹97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主要適合於國內跨境電商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亞馬遜等)和境外客戶達成交易後,通過跨境物流直接出口送到境外消費者手上。
9810全稱“跨境電子商務出口海外倉”,簡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適用於國內企業先把貨物出口到海外倉,然後再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和海外客戶達成交易,再從海外倉送到境外消費者手上。
三、目前9710、9810使用過程中的問題75號公告出來後,9710、9810在不同地方引發不小熱度,在落地實操時也出現過不少問題。
我們最近在華東做跨境電商財稅合規內容分享會,跟當地的賣家交流,也還有不少賣家反饋遇到的各種問題。
問題1:各個地區的系統是不互通的,在哪個綜試區報關出口就要在哪個綜試區進行備案,比如有賣家經歷過在寧波的海關係統做了9810的海外倉備案,但杭州蕭山綜試區不認,需要在不同地區重複做備案,比較麻煩。
問題2:一個海外倉不能被多家跨境電商企業同時使用,有客戶在海關備案的時候,被工作人員告知,對應的地址已經有企業做過備案,他們不能使用。
那這就是個很麻煩的問題,按照這個規定,海外倉是不夠用的,一個海外倉一般都有很多家企業的貨物,每個賣家都要找沒有人備案使用過的海外倉地址是比較難的。
問題3:中國目前判定能退稅的標準是:貨物完成銷售!但這個退稅規定在9810模式下是有實施難度的。
用9810模式的話,貨物是放在海外倉的,銷售時間是未知的,稅務局要求把終端銷售數據作爲報關數據,這是不好操控的。
該如何判定貨物是否已經銷售呢?目前平臺系統都是無法對每一件貨物進行準確追蹤的,這方面也沒有具體的實施細節標準。
問題4: 9810的出口退稅手續比較繁瑣,沒有一般貿易方便,以前一張報關單就能夠解決問題,現在稅局要求提供銷售數據及其貨物流作爲報關出口銷售依據,報關單變成三單、四單,手續多了就比較麻煩。
四、總結目前符合要求的物流商、報關行、海外倉、系統等硬性條件選擇有限,用9710或者9810可能導致費用增加,甚至有可能高出貨物原有價值(當然,也有部分地區因爲有較好的地方補貼政策,會使賣家增加收入)。
所以,目前使用9710、9810模式的企業並不是特別多,很多嘗試使用的賣家後續也因爲各種問題也放棄沿用下去。
不同地區海關對9810、9710政策的實施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目前來說,有些地區9710政策是比較成熟的,報關退稅都沒問題,但每個地區的實施細則不一樣,具體的還是要跟當地的海關、稅務局、貨代報關行去進行溝通了解。
9810模式的退稅環節,目前走通的不多。
但9710、9810政策的進展比2014年就出臺的9610、1210等模式的推進速度和範圍都要快很多,相信後續實施細節定下來後,還是可以很快都用起來的。
海關監管方式9710與0110的區別?
感覺9710和0110的區別並不大,一個是線上平臺走,一個是線下走,除去清單申報外,9710相對於0110有更吸引人的優勢嗎? 答:9710指跨境B2B直接出口,0110指一般貿易。
海關監管代碼9710簡稱“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並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
“0110”是境內外企業通過傳統貿易方式達成交易的方式,也就是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需要隨附委託書、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等單證。
二者對比如下表:97100110 企業要求參與企業均辦理註冊登記出口海外倉企業備案企業註冊登記 隨附單證訂單、物流單(低值)報關委託書、合同、發票、提單、裝箱單等通關係統“H2018通關管理系統”“跨境電商出口統一版”(單票<5000元,不涉檢、證、稅)“H2018通關管理系統” 簡化申報在綜試區所在地海關通過“跨境電商出口統一版”申報,符合條件的清單,可按雅6位HS編碼簡化申報- 物流轉關直接口岸出口全國通關一體化(通過H2018申報的)直接出口全國通關一體化 查驗優先安排查驗- “9710”報關單優勢 降低中小企業參與國際貿易門檻。
現階段跨境電商B2B平臺將碎片化、小單化、移動化的貿易流程變得十分簡明,操作起來更加容易。
中小微企業和個人可以通過跨境電商B2B平臺尋找全球各地的買家,極大降低了參與全球貿易的門檻。
有利於獲得新外貿用戶。
跨境電商B2B改變了過去“工廠-外貿企業-國外商貿企業-國外零售企業-消費者”的貿易鏈條,使國內出口企業能夠直接對話海外消費者和小企業這兩大新客羣,使中國成爲支撐全球賣家的定製化供應鏈服務中心。
有利於搶佔新市場。
當前,東盟、中東、非洲、拉美等已經成爲跨境電商快速增長的新興市場,中小外貿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能夠平等參與到新興市場競爭中,憑藉中小外貿企業靈活的供應鏈,能夠較快適應新興市場的個性化消費,獲取新的市場空間。
有利於衍生新服務。
在新的貿易鏈條中,國外採購商的需求已經從單一的產品採購衍生出品牌策劃、產品設計、營銷推廣、物流服務在內的綜合服務需求,爲國內工廠、貿易企業拓展了新的利潤提升空間。
有利於企業享受跨電相關政策紅利。
今年7月,海關總署發文要求在全國海關複製推廣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目前很多地市商務部門都在大力支持跨境電商產業發展並出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適用跨境電商B2B通關模式的企業,既可以享受跨境電商模式下的政策優勢,也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通關便利。
廈門漢連跨境供應鏈服務平臺,正是以跨境電商服務商的角色,成爲跨境電商企業與政府海關之前的一座橋樑,更好的推動諸多利好政策的實現與執行。
目前,我司爲各類跨境電商企業提供跨境電商進出口合法渠道諮詢、物流方案策劃,提供專業的平臺系統對接服務、跨境物流清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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